3.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下列何種事項須經行政院長副署?
(A)解散立法院之命令
(B)行政院長任免令
(C)考試院考試委員之任免令
(D)公布司法院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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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7), B(84), C(245), D(1087), E(0) #2500368

詳解 (共 5 筆)

#4422027

憲法第37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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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283
憲法 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2-2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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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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