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在我國以特殊目的公司從事證券化,標的資產不可能是:
(A)住宅型房貸
(B)車貸
(C)信用卡債權
(D)不動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1), B(19), C(124), D(672), E(0) #2116925
統計: A(31), B(19), C(124), D(672), E(0) #2116925
詳解 (共 1 筆)
#7292179
-
-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對象是「金融資產」(債權),可以使用 受託機構(信託型) 或 特殊目的公司 (SPC)(公司型) 來辦理。
-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對象是「不動產」(土地、建築物),在我國法律中規定僅限使用「受託機構(信託型)」辦理,不能成立特殊目的公司 (SPC) 來發行。
- 標的資產分析:
- (A) 住宅型房貸、(B) 車貸、(C) 信用卡債權:這些都屬於「債權」(金融資產),因此可以透過成立 特殊目的公司 (SPC) 進行證券化。
- (D) 不動產:指的是實體的大樓或土地。根據我國法規,不動產證券化(REITs/REATs)必須採信託架構,所有權要登記在受託銀行名下,不能登記在特殊目的公司名下。
ㅤㅤ
ㅤㅤ
? 考試必背口訣
- 金融資產:信託(受託機構)、公司 (SPC) 都可以。
- 不動產:只能信託,不能用公司 (SPC)。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