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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_共同科目:一般法律常識#113423 | 科目:台水評價◆一般法律常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_共同科目:一般法律常識#113423

年份:111年

科目:台水評價◆一般法律常識

3. 必須被害人向偵查機關表達追究犯罪的意思,法院才能下有罪判決的罪名,稱為甚麼?
(A)罪刑法定
(B)無罪推論
(C)告訴乃論
(D)非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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