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清康熙年間將臺灣納入版圖後,開始析分行政區設官治理,此時各行政區必須予以命名,當時的命名原
則大抵是以設為治理中心官府衙門附近的舊地名為行政區的命名依據,但後來卻藉由行政區變革或歷史
事件,以政治力將縣廳層級的地名「去原住民化」,例如噶瑪蘭改為宜蘭、半線改為彰化等。下列哪個當
時的縣廳行政區名「並未」經歷此過程?
(A)苗栗
(B)新竹
(C)臺東
(D)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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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 B(22), C(48), D(90), E(0) #2948100
統計: A(28), B(22), C(48), D(90), E(0) #2948100
詳解 (共 2 筆)
#6356620
(A) 苗栗(廣東客籍墾民依照道卡斯族巴麗社之音喚該地為「貓裏」。光緒15(1889)年,苗栗設縣時,改稱「苗栗」)
(B) 新竹(源於道卡斯族「竹塹社」。光緒元年(1875年)台灣府分設二府,大甲以北設台北府,分淡水廳為淡水縣、新竹縣與基隆廳,同時竹塹改稱新竹,淡水廳城成為新竹縣城。係取竹塹之「竹」,加「新」字而為新竹,意即新的竹塹城)
(C) 臺東(西元 1887 年台灣建省後,卑南廳升格為台東直隸州)
(D) 鳳山(鳳山丘陵最高點141公尺,位於小港區、林園區、大寮區、鳳山區接壤地帶,取自山形似如飛鳳展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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