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56-7 條
人事保證關係因左列事由而消滅:
一、保證之期間屆滿。
二、保證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
三、受僱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
四、受僱人之僱傭關係消滅。
有時覺得記法條規定還不如記故事來的好記
雇用人不是被保證的客體~
30 下列何項事由,不會導致人事保證關係消滅? (A)保證人死亡 (B)受僱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