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公務員甲因酒後駕車遭處罰鍰,復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記過之懲戒處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僅得處罰鍰
(B)僅得處記過之懲戒處分
(C)兩者得併罰
(D)從一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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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44), C(644), D(21), E(0) #2139695

詳解 (共 2 筆)

#4464619
法規名稱: 公務員懲戒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10 日

第 22 條
同一行為,不受懲戒法院二次懲戒。
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其同一行為不受刑
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亦同。
同一行為經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行政懲處處分後,復移送懲戒,經
懲戒法院為懲戒處分、不受懲戒或免議之判決確定者,原行政懲處處分失
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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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法第22條同一行為,不受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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