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依戶籍法規定,下列何種情形不適用之?
(A)在國外留學之人員及其眷屬
(B)無理由滯留國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C)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D)隨我國近海漁船出海作業之人員及其眷屬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9), B(61), C(1088), D(120), E(0) #147288
統計: A(19), B(61), C(1088), D(120), E(0) #147288
詳解 (共 2 筆)
#136648
隨我國籍”遠”洋漁船,不是”近”海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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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94
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許可證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仍
列入出境二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許可證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仍
列入出境二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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