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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 10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戶政:戶籍法規大意#7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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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7年 - 10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戶政:戶籍法規大意#71774 |
科目:
戶籍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7年 - 10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戶政:戶籍法規大意#71774
年份:
107年
科目:
戶籍法規大意
30 根據姓名條例規定,下列何人得以申請改名?
(A)張小平,在臺北市立建國中學就讀,同班尚有「張大平」「張中平」等人,以致大中小三平,蔚為趣 談,但對張小平造成相當困擾
(B)臺北市民丁一,經戶政資料得知,臺北市設籍 6 個月以上名叫「丁一」者,至少有 20 人
(C)王平,與舅媽「王萍」經常造成混淆
(D)黃榮華,與經通緝之槍擊要犯「黃容華」發音相同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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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
B1 · 201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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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 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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