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下列何者敘述不是高風險家庭的通報對象?
(A)紊亂或家庭、衝突:如家中成人時常劇烈爭吵、無婚姻關係帶年幼子女與人同 居、或有離家出走之念頭者等,以致影響兒少曰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B)家中兒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罹 患精神疾病、酒瘾、藥瘾並未就醫或未持續就醫,以致影響兒少曰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C)家中兒童少年父 母或主要照顧者有自殺風險個案,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自殺行為(請併通報當地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或自殺防 治中心)
(D)負擔家計者死亡、出走、重病、入獄服刑等,以致影響兒少曰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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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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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改為:家中兒童少年父 母或主要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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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家庭評估表評估內容 (一)家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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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家庭風險因素評估 ...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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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家中兒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有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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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面向脆弱性因子參考樣態家庭經濟陷困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