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1 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_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試題: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法令及實務#125962
年份:114年
科目: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法令及實務1
30.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法遵目的,保險業對於人壽保險、投資型保險及年金保險契約之保險受益人確定或經指定時,所應採取確認客戶之措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於支付保險金時,驗證該保險受益人之身分
(B)保險契約解約時,通知解除該保險受益人之身分
(C)對於經指定為保險受益人者,應取得其姓名或名稱及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或註冊設立日期
(D)對於依據契約特性或其他方式指定為保險受益人者應取得充分資訊,以使保險業於支付保險金時得藉以辨識該保險受益人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