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腦力激盪術(brainstorming)是最適合團體進行的創造思考技術。下列何者是進行腦力激盪的重要原則?
(A)延緩判斷
(B)否定怪誕觀念
(C)參與成員以二十至二十五人為佳
(D)化熟悉為新奇
統計: A(9107), B(205), C(471), D(1718), E(1) #58343
詳解 (共 8 筆)
化熟悉為新奇是分合法的其中一項歷程
分合法由果登(Gordon W.J.J.)於1961年發表「分合法:創造能力的發展」(Synetics: the development of creativity)一書,所提出的一套團體問題解決的方法。其本義為「將原不相同,亦無關聯的元素加以整合」。
果登的分合法將過去所認為神秘的創造過程,用簡單的話歸納為兩種心理運作的歷程:
1.使熟悉的事物變得新奇(由合而分)。
2.使新奇的事物變得熟悉(由分而合)。
延緩判斷的意思應該是"晚一點再考慮所說的答案是不是正確",也就是先提一堆答案,再逐步修正。
(個人意見)
‧腦力激盪法是由Osborn早於1937年所倡導,此法強調集體思考的方法,著重互相激發思考,鼓勵參加者於指定時間內,構想出大量的意念,並從中引發新穎的構思。
‧腦力激盪法雖然主要以團體方式進行,但也可於個人思考問題和探索解決方法時,運用此法刺激思考。
‧腦力激盪術(brainstorming)是指一群人或一個人運用腦力,做創造性思考(creative thinking),在短暫的時間內,對某項問題的解決,提出大量構想的技巧。
‧集體思考式的腦力激盪術,形式上與一般會議相似,一組人運用開會方式,由一位主席主持,兩位秘書將所有提的構想書寫呈現在會議人員面前,以期激盪出創造性問題解決方案,一般所謂的腦力激盪術即指集體思考的方式。
延緩判斷(deferred judgment)的原則─鼓勵盡量發言,不加以評價,意見越多,收益越宏。待全體成員詞窮意盡時,再將各個意見加以分析比較和融會貫通,進而獲致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
但是D錯在哪裡
就跟喝酒一樣,先來一手或一打
喝完後,什麼判斷都會變的很慢(延遲)
想法就很多天馬行空,什麼都可能發生(怪誕觀念)............來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