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甲向乙出版社訂購教科書100本,乙以信譽擔保該社出版書籍零缺陷,書到後甲發現其中5本
有缺頁、污漬,下列何者非屬甲可向乙主張者?
(A)解除契約
(B)另送 5 本新書
(C)要求損害賠償
(D)減少價金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67), B(251), C(319), D(205), E(0) #1891178
統計: A(2667), B(251), C(319), D(205), E(0) #1891178
詳解 (共 7 筆)
#3514649
我的想法是
100本中只有5本瑕疵,以數量來看,解除契約顯失公平
如有錯誤請指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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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4912
359 物之瑕疵擔保效果 - 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
如果違反了§354 ,也就是
賣方對於物的 效用 品質 價值 在交付的時候有減損
買方可以解除契約 或 減少買賣價金
※如果解除契約顯失公平,就只能減少價金 例如一百坪的房子少了兩坪。
§360 物之瑕疵擔保效果 - 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物有瑕疵,
買方除了§359以外,還有另外一個選擇,就是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不過,一旦選了用§360,就不能再用§359
§364 物之瑕疵擔保效力 - 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如果買賣標的物是「種類之債」,就可以用這條
例如,買到A蘋果是壞的,就可以要求換相同等級的B蘋果
如果違反了§354 ,也就是
賣方對於物的 效用 品質 價值 在交付的時候有減損
買方可以解除契約 或 減少買賣價金
※如果解除契約顯失公平,就只能減少價金 例如一百坪的房子少了兩坪。
§360 物之瑕疵擔保效果 - 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物有瑕疵,
買方除了§359以外,還有另外一個選擇,就是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不過,一旦選了用§360,就不能再用§359
§364 物之瑕疵擔保效力 - 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如果買賣標的物是「種類之債」,就可以用這條
例如,買到A蘋果是壞的,就可以要求換相同等級的B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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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3556
民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
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
僅得請求減少價金。」答案A、D
依題幹,看不出來「顯失公平」的部分在哪裡?
民360條「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
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答案C(?)
民364條「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
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出賣人就前項另行交付之物,仍負擔保責任。」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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