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1 依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第 10 年者,每年應給予特別休假幾日?
(A) 13 日
(B) 14 日
(C) 15 日
(D) 16 日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陳建誌 大一上 (2016/11/21)
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5F
陳建誌 大一上 (2017/09/26)
現行法規已改成,5-10年(未滿)15天★★,...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6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7/09/28)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D
7F
Vicky 大三上 (2020/08/19)

勞動基準法

第 38 條(特別休假)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
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
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雇主應於勞工符合第一項所定之特別休假條件時,告知勞工依前二項規定
排定特別休假。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


查看完整內容

31 依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第 10..-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