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政府採購法中所稱之「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廠商投標」,係指下列那一種招標方式?
(A)邀請招標
(B)主動性招標
(C)公開招標
(D)限制性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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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9), B(166), C(4926), D(553), E(0) #2592780
統計: A(229), B(166), C(4926), D(553), E(0) #2592780
詳解 (共 10 筆)
#4509964
政府採購法 第 18 條
採購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
本法所稱公開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廠商投標。
本法所稱選擇性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本法所稱限制性招標,指不經公告程序,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一家廠商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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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0453
政府採購法第18
條
(招標之方式及定義)
I
採購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
II
本法所稱公開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廠商投標。
III
本法所稱選擇性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IV
本法所稱限制性招標,指不經公告程序,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一家廠商議價。
順便問一下,所謂的公告是否有一定的形式、限制?
ex:刊登在發行量極低的報紙上也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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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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