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下列何者為間接法源?
(A)憲法
(B)條約
(C)自治法規
(D)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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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 B(67), C(61), D(2679), E(0) #452983

詳解 (共 1 筆)

#3386244

直接法源即指由特定機關依特定程序所制定,又稱「成文法法源」。
-包括:憲法法律命令自治法規條約。 

間接法源即經國家之承認,始發生效力的法源,又稱「不成文法源」。
-包括:習慣法判例法理學說解釋外國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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