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人民可請求國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其他公共設施之提供或準備之基本權利,係指下列何項權利:
(A)自由權
(B)社會權
(C)參政權
(D)平等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7), B(3141), C(212), D(161), E(0) #132717

詳解 (共 2 筆)

#661112
參考:
社會權概唸有兩層含義,一是公民有依法從社會獲得其基本生活條件的權利;二是在這些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公民有依法向國家要求提供這些生活條件的權利。與自由權、人身權等權利不同,社會權的實現更依賴於國家的積極作為。由於公民在實現這一權利時不僅需要及時排除非法侵害,而且有權要求國家提供其實現的條件,這就否定了在公民權利實現過程中的國家絕對不干涉主義,它表明,對於公民的某些權利,唯有國家積極參與,它們才能順利實現。

26
0
#857804
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