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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佐級◆政府採購法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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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11階-服務員-材料管理:政府採購法大意#118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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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11階-服務員-材料管理:政府採購法大意#118976 |
科目:
鐵路佐級◆政府採購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11階-服務員-材料管理:政府採購法大意#118976
年份:
113年
科目:
鐵路佐級◆政府採購法大意
31. 依政府採購法第7條之規定,採購兼有工程、財物、勞務二種以上性質,難以認定其歸 屬者,如何定其歸屬?
(A)按採購品項名稱之筆畫順序
(B)按其性質所占預算金額比率最高者
(C)按採購品項之履約期限較長者
(D)按採購品項之體積較大者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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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B1 ·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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