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之1規定,有下列何者原因而情況急迫者,檢察官、司法警察..-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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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1/02/09)
(A)犯最輕本刑為四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者(X;「五年以上」才對。情況急迫+「五」盤共逃) (B)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O。情況急迫+五盤「共」逃) (C)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經被盤查而逃逸者(X;「非」一年以下才得逕行拘提。情況急迫+五「盤」共逃) (D)有事實足認為有偽造證據之虞者(X;無此規定) 刑事訴訟法 第 88-1 條 (偵查犯罪逕行拘提事由) 五盤共逃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 一、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 二、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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