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再行出售者,處再行出售移轉現值多少百分比之罰鍰?
(A) 4%
(B) 3%
(C) 2%
(D) 1%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6), B(128), C(217), D(67), E(0) #3368477
統計: A(36), B(128), C(217), D(67), E(0) #3368477
詳解 (共 5 筆)
#6312881
根據《土地稅法》的規定,土地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再行出售者,處再行出售移轉現值2%之罰鍰。
因此,答案是(C) 2%。
以下補充相關資訊:
- 土地稅法第54條第2項:
- 土地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再行出售者,處再行出售移轉現值百分之二之罰鍰。
- 例外情況:
- 每筆土地移轉現值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者,免予處罰。
- 辦竣權利移轉登記前經依規定撤回或註銷移轉現值申報者,免予處罰。
- 近期,土地稅法也修正三讀,將原本裁罰採固定比率修改為彈性比率,讓稽徵機關可就情節輕微案件,採較低罰則處罰。
希望這些資訊對您有幫助。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