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按照民法規定,有關民事法例的優先順序為何?
(A)法律>習慣>法理
(B)法律>法理>習慣
(C)法理>法律>習慣
(D)法理>習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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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8), B(120), C(5), D(12), E(0) #203714

詳解 (共 2 筆)

#635324
1.法源順序
依據我國民法第一章法例第一條:「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可知民事事件適用之法律規範為:(1)法律→(2)習慣→(3)法理

2.個別解釋
(1)法律:這裡的法律指的是廣義的法律,除了民法五編以外,包括大法官解釋、判例等等都算。
(2)習慣:這裡的習慣並不只是單純的生活習慣,而是指具有法的效力與價值之習慣(習慣法)。
(3)法理:法理包含廣泛,包括外國立法例、學術論著、教科書、立法沿革資料等等,甚至是抽象的公序良俗、誠信原則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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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986
依民法引之規定,法源之適用順序為法律優先於習慣,而習慣又優先於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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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074395
未解鎖
★〈考點〉★ 《民法》§ 1 :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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