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甲開拆一封乙的信件欲閱讀時,發現信件內容是以甲看不懂的阿拉伯文寫成,故小心翼翼地將信件回復為原本的封
緘狀態。乙知悉後,怒告甲觸犯刑法第 315 條妨害書信秘密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將信件回復為原本的封緘狀態時,因已無開拆結果,故不成立該罪
(B)開拆行為須已達毀損信封程度,始成立該罪
(C)即使甲看不懂信件內容,亦成立該罪
(D)因甲看不懂信件內容,故不具備該罪所要求之無故要素
私人筆記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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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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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拆:不以破壞封緘外包裝為必要是否有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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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拆,或以開拆以外的方法窺視內容--無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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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書信秘密罪,為《中華民國刑法》第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