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若某國政府體制為內閣制,國會選舉採取「單一選區兩票制」總席次為 200 席,其中區域代表與政黨比例席次各占一半,在某次大選中 各政黨之得票率以及區域席次分配如下:  若該國係效德國聯立制,且政黨席次門檻 5%,則總席次的產生下列何者較為正確?
(A) T=106 席
(B) X=63 席
(C) Y=30 席
(D) Z=0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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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 B(36), C(245), D(50), E(0) #870409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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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立制席次算法:全部的總席次*該黨得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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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立制表示政黨總席次是由政黨得票率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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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立制Mixed-Member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MMP)又稱「補償制」(Top-Up system;Compensatory system)、「德國制」,是單一選區兩票制選舉制度的一種,更接近於比例代表制。以第二張圈選政黨的票,決定每個政黨最終總席次。德國為採用此制度的主要代表。

席次分配

各政黨總當選名額,以全國總應選名額依各政黨在第二張投政黨名單的得票比率分配,扣除該黨在選舉區已得議席,其差額再由政黨比例代表名額中補足。此選舉制度弱點與比例代表制一樣,容易導致無一黨得過半數議席,需要組成聯合政府。另外,在德國政黨得票率要跨越5%門檻或在小選區得3席以上,才能分配議會席次。

假設某次選舉,預計會產生100席,其中60名為全國分區席次,另外將有40名為比例代表席次。

項目 政黨A 政黨B 政黨C 政黨D
政黨票數比例 25% 5% 40% 30%
全國分區當選席次 15 6 19 20
政黨總席次計算(預計總席次×政黨票數比例)
政黨總席次 100×25%=25 100×5%=5 100×40%=40 100×30%=30
分配席次計算(政黨總席次-全國分區當選席次)
比例代表席次 25-15=10 5-6=0 40-19=21 30-20=10
總計
實際總席次 25 6 40 30

政黨B在政黨票獲百分之五,它在國會的席次就是100席中的百分之五,就是5席,但政黨B在全國分區議員選舉中卻獲得6席。因為已經超過數額,故B黨將不再獲得任何政黨代表。所以最後,B黨獲得6席。這多出的一席稱為「超額席次」(overhang seats)。

政黨ABCD在本次選舉中總共有101席,超過原先預定的100席,所以採用此制度的議席數多半是不固定的。因此聯立制比較並立制,更加偏向比例代表制

採用國家

除了德國聯邦議院之外,還有玻利維亞墨西哥以及紐西蘭等議會選舉採用此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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