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針對投信事業發起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依專業發起人資格擔任發起人,於公司取得主管機關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擔任其
他國內投信事業之發起人
(B)限制行為能力者不得擔任
(C)符合專業資格條件之發起人轉讓持股應於轉讓前申報投信投顧公會備查
(D)受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解除職務之處分滿三年者得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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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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