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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救護人員施行救護,應填具救護紀錄表,分別交由該救護車設置機關(構) 及應診之醫療機構保存至少七年。若醫療機構未將救護紀錄表併病歷保存,違者處新臺幣多少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A)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B)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C)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
(D)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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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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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紀 大二下 (2024/06/22):

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44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一、醫療機構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二、急救責任醫院違反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

第 34 條
救護人員施行救護,應填具救護紀錄表,分別交由該救護車設置機關(構)及應診之醫療機構保存至少七年。
前項醫療機構應將救護紀錄表併病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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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救護人員施行救護,應填具救護紀錄表,分別交由該救護車設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