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政府推動民主化,定期舉辦各種選舉,宜靜經由選舉制度擔任公職,但因故被開除黨籍,因而喪失擔任該公職之身分,請問:宜靜所擔任的是下列那一項公職?
(A)大法官
(B)縣議員
(C)直轄市市長
(D)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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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2), B(248), C(191), D(6550), E(0) #142740
統計: A(152), B(248), C(191), D(6550), E(0) #142740
詳解 (共 3 筆)
#112589
簡單的說,不分區立委是人民在立委選舉中投票給政黨後,政黨依得票率從政黨名單中選出的立委,所以才叫「不分區」。
由於是政黨選出的,被開除黨籍失去該黨黨員身分後,當然失去該政黨的不分區立委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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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55
2008才選過啊。現在是單一選區兩票制,全國分73選區,選出73名區域立委。原住民則保留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各3個名額,剩下34個則是不分區立委,加總共113名。
不分區立委的投票當然不熟,因為我們人民投票時是投給黨,不是直接選人。兩票制指的就是投一票給區域立委,另一票投黨。(單一選區指的則是一個選區只選出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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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3129
「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當選是靠政黨的票數,所以一旦失去政黨支持,資格就會自動消失。其他是靠個人能力或直接選舉選上的,不會因為失去黨籍而丟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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