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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3 行政處分之概念及定性,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處分不得因是否有後續行為,而異其定性
(B)行政機關凡以通知書名義製作者,即非行政處分
(C)行政處分書記載,針對本處分不得提起行政救濟者,並不影響其救濟可能性
(D)若對行政處分不服,卻不能提起行政救濟,與憲法保障人民訴願與訴訟權規定意旨不符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1F
Joyce Liau 小三下 (2020/01/07)

釋字第423

所謂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就特定具體之公法事件所為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行為,不因其用語、形式以及是否有後續行為或記載不得聲明不服之文字而有異。若行政機關以通知書名義製作,直接影響人民權利義務關係,且實際上已對外發生效力者,諸如載明應繳違規罰款數額、繳納方式、逾期倍數增加之字樣,倘以仍有後續處分行為或載有不得提起訴願,而視其為非行政處分,自與憲法保障人民訴願及訴訟權利之意旨不符

33 行政處分之概念及定性,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