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下列何者不是政府部門與非營利組織之互動關係?
(A)法令監督
(B)強交任務
(C)租稅誘因
(D)捐(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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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1161), C(38), D(23), E(0) #170749
統計: A(31), B(1161), C(38), D(23), E(0) #170749
詳解 (共 6 筆)
#226842
A.法令監督--正式組織<經政府許可或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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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強交任務-不行使公權力(無論是民間財團法人或是公設財團法人) 受到政府的委託及業務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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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租稅誘因-非營利組織免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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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捐(補)助-成立公設財團法人-政府逐年編列預算捐助之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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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099
我的想法
政府和慈濟的關係
一定要有法令的監督,不可能讓非營利部門為所欲為。
租稅誘因一定有的,例如慈濟在運送物資到國外救濟災民時,在關稅上就比貨物出口的稅來得少
捐助也是一定的道理
這是我的想法,不對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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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352
非營利組織沒有強迫接受政府部門任務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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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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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958
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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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0938
強交任務→單方面強制給予任務,並非雙方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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