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公務人員之任免、考績、級俸、陞遷之法制事項,係屬何者之職權?
(A)考試院
(B)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C)立法院
(D)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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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72), B(276), C(14), D(32), E(0) #132798

詳解 (共 2 筆)

#410184
事項區分:法制:考試院執行:行政院人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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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524
第 6 條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 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 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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