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依現行「教師法」之規定,學校班級數少於多少班時,得跨區(鄉、鎮)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A)10班
(B)15班
(C)20班
(D)25班。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42), B(238), C(2322), D(56), E(0) #288498

詳解 (共 3 筆)

#815682

1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 () 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

2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 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3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案。

4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須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

31
0
#411998

樓上是1.5*20=30唷=)

7
0
#363039
教師會要30人,目前編制是1.5倍1.2*20=30,所以少於20班可以跨區
3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