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8.警察人員依法使用警械致人傷亡或財產損失,有關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及喪葬..-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7F HOYI 小一下 (2020/06/03)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財產損失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支給標準 第 2 條(節錄) 死亡者:除給與一次慰撫金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A)外,並核實支付喪葬 第 3 條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致第三人之財產損失者,應以金 行政程序法第150條(節錄) 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財產損失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支給標準 第 1 條 故(B)應為法規命令 |
8F yue (不販資料有販售請 大三上 (2021/08/02)
(A)死亡者核實支付慰撫金,最高以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為限→一次支付 (B)其性質為國家賠償→合法的使用稱補償,違法使用才為賠償,另侵害財產為準徵收補償,侵害生命身體法益為公益犧牲補償 (C)死亡者一次支付喪葬費新臺幣三十萬元→核實支付 (D)以金錢補償第三人實際所受之財產損失→(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