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關於人民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認有違反法律者,得聲請憲法法庭審理
(B)人民聲請憲法法庭審查,應於自收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之翌日起算 20 日為之
(C)憲法法庭受理聲請案之理由,包括具憲法重要性之理由
(D)憲法法庭認人民之聲請有理由者,應於判決主文宣告該確定終局裁判違法,並自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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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0), B(48), C(226), D(62), E(0) #3017512
統計: A(330), B(48), C(226), D(62), E(0) #3017512
詳解 (共 6 筆)
#5665619
(A) 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認有違反法律者 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審理
(B) 人民聲請憲法法庭審查,應於自收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之翌日起算 20日為之
應於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送達後6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應於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送達後6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C) 憲法法庭受理聲請案之理由,包括具憲法重要性之理由
(D) 憲法法庭認人民之聲請有理由者,應於判決主文宣告該確定終局裁判違法 違憲,並自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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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1811
(D)依據:憲法訴訟法第62條
憲法法庭認人民之聲請有理由者,應於判決主文宣告該確定終局裁判違憲,並廢棄之,發回管轄法院;如認該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違憲,並為法規範違憲之宣告。
憲法法庭認人民之聲請有理由者,應於判決主文宣告該確定終局裁判違憲,並廢棄之,發回管轄法院;如認該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違憲,並為法規範違憲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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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0767
關於人民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C
(A)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認有違反法律者,得聲請憲法法庭審理-〉X,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參憲法訴訟法第
59
條
(B)人民聲請憲法法庭審查,應於自收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之翌日起算
20
日為之-〉X,送達後六個月之不變期間內/參憲法訴訟法第
59
條
(C)憲法法庭受理聲請案之理由,包括具憲法重要性之理由-〉O,參憲法訴訟法第
61
條
(D)憲法法庭認人民之聲請有理由者,應於判決主文宣告該確定終局裁判違法,並自為判決-〉X,
違憲,並廢棄之,發回管轄法院/參憲法訴訟法第
62條
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或該裁判,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前項聲請,應於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送達後六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本節案件於具憲法重要性,或為貫徹聲請人基本權利所必要者,受理之。
審查庭就承辦大法官分受之聲請案件,得以一致決為不受理之裁定,並應附理由;不能達成一致決之不受理者,由憲法法庭評決受理與否。
前項一致決裁定作成後十五日內,有大法官三人以上認應受理者,由憲法法庭評決受理與否;未達三人者,審查庭應速將裁定公告並送達聲請人。
憲法法庭認人民之聲請有理由者,應於判決主文宣告該確定終局裁判違憲,並廢棄之,發回管轄法院;如認該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違憲,並為法規範違憲之宣告。
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規定,於前項判決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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