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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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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金門縣97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稚園正式教師#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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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7年 - 金門縣97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稚園正式教師#388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7年 - 金門縣97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稚園正式教師#388
年份:
97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34.依據「國民教育法」之規定,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多久為限?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各縣(市)自訂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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