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某醫脘僱用勞工人數350人,其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應如何置管理人員?
(A)勞工安全衛 生業務主管1人
(B)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1人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1人
(C)勞工安全衛生業 務主管1人、勞工安全管理師(或勞工衛生管理師)1人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1人以上
(D)勞 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1人、勞工安全管理師及勞工衛生管理師各1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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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 B(152), C(103), D(22), E(0) #705979

詳解 (共 4 筆)

#1055635
醫院->第二類
300~500 甲種 管理員 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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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782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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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1614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105.2.19...
(共 10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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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8324

二類三五百元,非營小三百元, 五百比二類師, 營五百二員
(阿陸灑無百元, 飛鷹笑三百元, 伍佰背阿陸師, 贏伍佰二員)

管理辦3 第二條所定事業之雇主應依附表二之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 理人員(以下簡稱管理人員)。

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所置管理人員應為專職 ;
第二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所置管理人員應至少 一人為專職。
依前項規定所置專職管理人員,應常駐廠場執行業務,不得兼任其他法令 所定專責(任)人員或從事其他與職業安全衛生無關之工作。  .
更正
二類以上有300~500+員,
非營<300+員, 非營500比二類+師,
營<500有2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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