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某商業銀行之主要股東甲,其家族成員包括甲之父親、甲妻及未成年子女乙、丙均持有該銀行之股份,則在計算主要股東持股時,下列何者之持股不必與甲之持股合併計算?
(A)甲之父親
(B)乙
(C)丙
(D)甲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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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93), B(9), C(18), D(57), E(0) #3413970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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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   第 32 條 銀行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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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4050
銀行法第 32 條第3項
本法所稱主要股東係指持有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者;主要股東為自然人時,本人之配偶與其未成年子女之持股應計入本人之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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