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在民主國家利益團體是影響公共政策制定的常態,下列何者非屬利益團體的活動方式?
(A)擔任公職
(B)協助競選
(C)草擬法案
(D)進行遊說
統計: A(5835), B(173), C(886), D(78), E(0) #1357701
詳解 (共 6 筆)
利益(壓力)團體主要活動方式有十種:
一、遊說:
係指壓力團體就某一事項或某一問題、向立法人員或行政官員表達意見與利益需求,以便影響議會立法或政府施政,以求有利於團體的種種努力。
二、宣傳:
20世紀以前的壓力團體多以遊說為主要活動方式,很少注意輿論的影響力。現代的壓力團體都知道,在一個民智已開的民主國家中,單憑遊說仍嫌不足,倘若社會輿論對壓力團體爭取的目標不同情,議員或官員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諱,去助其達成心願。因此,設法影響社會輿論,使輿論同情壓力團體,或至少不反對其目標,也是現代壓力團體的重要活動之一。
三、助選:壓力團體雖不推舉自己的公職候選人,但常不遺餘力的助選,使同情他們的候選人當選,而使對他們不利或懷有敵意的候選人落選,壓力團體常以金錢或團體成員的選票來表示支持同情他們的候選人競選,並進而向社會大眾展開宣傳,為其所支持的候選人爭取選票。壓力團體在選舉中的基本策略是“協助友人、打擊敵人”。
四、政治捐獻:
利益團體運用政治捐獻介入選舉。
五、司法訴訟:
對於某些較為弱勢的利益團體而言,諸如少數族群團體、婦女團體、環保團體、同性戀團體等,提出司法訴訟往往是一項頗為有利的活動策略。舉例來說,美國的「全國有色人種促進會」、「美國婦女組織」、「山巒俱樂部」等,就經常將一些涉及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尤其是「職業區隔」(occupational segregation,意指女性僅得從事某種薪資較低的職業)與「玻璃天花板」(glass ceiling,意指女性就業職場的升遷障礙)】,以及違反環境保護的案例,提到法院進行審理,尋求解決。
六、請願:為謀求團體利益,或針對某一政策,向有權人士或有關機關陳述願望或表示意見,以低姿態博取決策人物之同情與支持。
七、遊行示威:包括群眾遊行、高唱口號、詰問敵對者、甚至徹夜靜坐抗議等方法,來爭取利益,示威有幾個特點:
八、罷工與抵制:罷工是集體停止工作之謂,但也有熱心工作的罷工,1947法機場海關人員實施2小時Zeal strike,其效果更佳。抵制是一群人共同拒絕與其他私人或政府機關交涉之謂。用於經濟目的是拒購商品,用於政治目的,如1992年中共要求入境者繳交戶口謄本,引發抵制運動,亦發揮效果。
九、非暴力的公然抗命:
在策略上,先禮後兵,若經談判或最後通牒(明告將採之行動與原因)均無效,最後才運用各種方法使對方不便或對政府採不合作主義,如拒絕納稅、不守交通規則、靜坐街頭、機場跑道或其他活動要道、佔據公共建築等方法。但不抗拒被捕,以身體證明其目的之正當性,以贏取第三者的同情,甚至改變政府或對方的態度。
十、其他非法手段:
在不利的情勢之下,當利益團體訴諸正規途徑,但根本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重視,則可能改採非法的方式。
節錄自小寶的部落格
利益團體的一般活動方式
1.宣傳
2.協助競選
3.草擬法案
4.遊說
5.請願
6.遊行
7.罷工、怠工、休市
利益團體在遊說過程可能透過草擬法案的方式,像是柯媽媽聯合眾人成立的車禍受難者救助協會,推動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法,以及婦女新知基金會草擬兩性工作平等法等。
擔任公職→政黨的目的
為什麼草擬法案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