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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5 某外國國家代表隊來臺灣參加籃球比賽,該隊教練於比賽輸球後,在臺北某百貨公司竊取商品平衡壓力,以下有關刑法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我國刑法採取「屬地原則」,應依我國刑法論處
(B)我國刑法採取「屬人原則」,應依該教練之本國法處理
(C)外國國家隊教練享有「外交豁免權」,不可適用我國刑法論處
(D)我國刑法採取「保護原則」,故應直接驅逐出境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Phoenix Lee 國三上 (2014/03/13)
我國刑法對人的效力 原則採 屬地主義為主 兼採屬人主義為輔的 折衷主義屬地主義 效力 及於 "在本國 的"  本國人 與 "外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oceanovida 國三下 (2013/12/21)
http://yamol.tw/note.php?id=13656&itemid=309752
雖然有筆記但還是搞不清楚

35 某外國國家代表隊來臺灣參加籃球比賽,該隊教練於比賽輸球後,在臺北某百貨公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