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下列何者不是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之適用對象?
(A)大法官
(B)立法院副秘書長
(C)臺中市副市長
(D)內政部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5), B(200), C(44), D(19), E(0) #3049204

詳解 (共 5 筆)

#5784407


立法院組織法第 14 條
立法院置秘書長一人,特任;副秘書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均由院長遴選報告院會後,提請任命之。
秘書長承院長之命,處理本院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秘書長承院長之命,襄助秘書長處理本院事務。

副秘書長為事務官




12
0
#5695743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第 2 條本條例適...
(共 23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2
#5698035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2條之適用對象? ...
(共 29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2
#5912121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適用範圍 第 2 ...
(共 49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
#5963004
本條例適用範圍,指下列有給之人員:
一、依憲法規定由總統任命之人員。
二、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A 大法官)
三、依憲法規定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人員。(D 內政部長)
四、前三款以外之特任、特派人員。
五、其他依法律規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立法院副秘書長-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事務官

5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116377
未解鎖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第2條 1.本條...
(共 21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