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以下何者並非「教師法」規定之教師義務?
(A)輔導或管教學生
(B)擔任導師
(C)參加教師組織
(D)遵守聘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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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136), C(2932), D(45), E(0) #1378734

詳解 (共 8 筆)

#2257643

教師法 (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

第 16 條

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二、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權益及保障。
三、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四、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五、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出申訴。
六、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
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八、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學校應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
九、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應享之權利。
前項第八款情形,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由教育部定之;另其涉訟係因教師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教師應繳還涉訟輔助費用。

第 17 條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適性教學活動。
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五、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
七、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
八、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九、擔任導師
十、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應盡之義務。
前項第四款及第九款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題目問「教師法」規定之教師義務,選(C)參加教師組織(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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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7646

補充考古題

(D)96.依據教師法之規定,教師所應具有之義務,不包括下列何者? 
(A)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B)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適性教學活動 
(C)從事教學相關進修與研究 
(D)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105年新北市國中教甄教育專業科目試題

(C)就教師法中明定之教師權利義務而言,教師參加在職進修、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是屬於下列那一項? 
(A)是教師權利
(B)是教師義務 
(C)是教師權利、也是教師義務
(D)不是教師權利、也不是教師義務
 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104 年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程甄選試題

(C)13. 依據教師法之規定,有關教師權利和義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既是教師權利,也屬教師義務範圍 
(B)教師得自由參加教師組織 
(C)教師不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D)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學校應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
 教育法規 105地特-教育法規

(C)33. 依教師法第 16 條規定,下列何者是教師的權利? 
(A)依法運用停止教學活動展現專業的爭議權 
(B)參與教師組織與主管機關進行抗爭 
(C)對學校教學與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D)透過教師工會要求政府提高福利與待遇
 教育法規105地特-教育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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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7227
第 四 章 權利義務 第 16 條 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二、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權益及保障。 三、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四、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五、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 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出申訴。 六、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 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 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八、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學校應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 法律上之協助。 九、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應享之權利。 前項第八款情形,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由教育部定之;另其涉訟係 因教師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教師應繳還涉訟輔助費用。 第 17 條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適性教學活動。 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五、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 七、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 八、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九、擔任導師。 十、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應盡之義務。 前項第四款及第九款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答案應該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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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9668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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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8444
參加教師組織為"權利"非義務,題目問非義務的,故答案應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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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866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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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867
原本題目:35.以下何者並非「教師法」規...
(共 14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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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028
答案不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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