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該如何解決?
(A) 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B) 從父姓
(C) 從母姓
(D) 等子女成年後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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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15), B(426), C(14), D(148), E(0) #355919

詳解 (共 2 筆)

#548308

民法第 1059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子女之請求,

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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