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編目規則
1.3 資料特殊細節項
以分項符號(.-- )與前項相隔。
僅用於連續性資源(第三章)、地圖(第五章)、樂譜(第章)、電子資源(第十三章),在某些情況下,也適用於微縮資料(第十二章),詳見上述五章。
36 下列何者需要著錄「資料特殊細節項」? (A)圖書 (B)連續性資源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