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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 專技普考_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66609 |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專技普考_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66609

年份:106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36 某營業人之總機構設於臺北市,另在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及花蓮縣各設 有 5 處固定營業處所,請問應辦理稅籍登記之處所為若干?
(A)1 處
(B)7 處
(C) 8 處
(D)36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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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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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總機構與分支機構應分別辦理稅籍登記,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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