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土地登記規則就申請提供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其資料分類及內容,下列何者 錯誤?
(A)第一類:顯示登記名義人全部登記資料。登記名義人或其他依法令得申請者, 得申請之
(B)第二類:隱匿登記名義人之出生日期、部分姓名、部分統一編號、債務人及 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及其他依法令規定需隱匿之資料。但限制登記、非 自然人之姓名及統一編號,不在此限。本類資料任何人得申請之
(C)第三類:隱匿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出生日期之資料。登記名義人、具有 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之利害關係人得申請之
(D)第三類資料,得依登記名義人之請求,隱匿部分住址資料。但為權利人之管 理人及非自然人,不適用之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按土地規則第24-1條規定:申請提供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