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依特殊教育法規定所稱之資賦優異,不包括下列那一項?
(A)創造能力
(B)一般智能
(C)領導能力
(D)數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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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28), C(81), D(246), E(0) #63843

詳解 (共 2 筆)

#30408

第四條(資賦優異之範圍)

  本法所稱資賦優異,指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如下:
  一、一般智能資賦優異。
  二、學術性向資賦優異。
  三、藝術才能資賦優異。
  四、創造能力資賦優異。
  五、領導能力資賦優異。
  六、其他特殊才能資賦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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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47

數理能力不算是一班智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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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850691
未解鎖
主要分類包括: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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