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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國貿:2.商事法#33790 | 科目:國營事業◆商事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國貿:2.商事法#33790

年份:102年

科目:國營事業◆商事法

36.甲船遇難擱淺於外海,經乙船、丙船共同加以拖帶返還 A 港,途中因乙船操作過失,不慎撞 毀 A 港之設備,就 A 港設備之損害,下列何者正確?
(A)由甲、乙、丙負連帶責任
(B)由乙、丙負連帶責任
(C)由乙單獨負責
(D)由甲單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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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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