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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商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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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國貿:2.商事法#3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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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國貿:2.商事法#33790 |
科目:
國營事業◆商事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國貿:2.商事法#33790
年份:
102年
科目:
國營事業◆商事法
37.人壽保險契約,如因未繳交續期保險費而停止效力者,要保人於多久時間後申請恢復效力, 須依保險人之要求檢具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A)停止效力之日起 3 個月後
(B)停止效力之日起 4 個月後
(C)停止效力之日起 5 個月後
(D)停止效力之日起 6 個月後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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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aliceinwonderland
B1 ·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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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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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4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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