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招標公告,相當於民法上的什麼性質?
(A)契約的預約
(B)承諾
(C)要約
(D)要約引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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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 B(4), C(74), D(187), E(0) #1015190
統計: A(11), B(4), C(74), D(187), E(0) #1015190
詳解 (共 2 筆)
#5177905
要約的意思是,當一方提出要約,就表示有想要跟對方訂立契約的意思,一旦對方同意,契約就會成立。
要約之引誘則是一方對別人表示「可以來跟我訂立契約」的行為,這時必須要有具體的人來表示出訂立契約的要約,另外由原本發出要約引誘的人承諾,才會成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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