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下列何者非屬合法授益處分得廢止之原因? (A)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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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mamiehuang071 大四下 (2021/07/25)
行政程序法第 123 條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 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 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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