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下列關於司法事務官之敘述何者正確?
(A)於法官無法完成審判時,可代替法官之職務
(B)司法事務官之職務範圍與法官相同
(C)司法事務官成立之目的,係為有效運用司法資源、兼顧憲法對人民之訴訟保障及促進訴訟經濟
(D)辦理拘提、管收以及強制執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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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3), C(909), D(72), E(0) #804503

詳解 (共 2 筆)

#1102279
D是法組第17條-2第1項第2款:拘提管收「以外」之強制執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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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6801
D是行政執署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含財務案件) 強制執行事件之監督及審核事項。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含財務案件) 強制執行事件拘提管收聲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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