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人事行政:人事行政大意#22889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人事行政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人事行政:人事行政大意#22889

年份:10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人事行政大意

37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復審人因天災,致遲誤復審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得敘明理由向公務人員保障 暨培訓委員會申請回復原狀。但遲誤復審期間已逾多久,不得為之?
(A)3 個月
(B)6 個月
(C)9 個月
(D)1 年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