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有關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專業警察亦得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
(B)一律應經警察局長核准後方得實施
(C)第三人必要時得行使警察職權
(D)第三人蒐集資料,不得及於與蒐集對象接觸及隨行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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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67), B(393), C(49), D(178), E(0) #670550

詳解 (共 6 筆)

#1491500

(B)一律應經警察局長核准後方得實施==>陳報該管警察局長或警察分局長核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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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796
第三人蒐集資料→警察局長或警察分局長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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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7702

5e3e7582ac49c.jpg#s-102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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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6009
d在警職法12條2項必要時得及於蒐集對象接觸及隨行之人 (ex:藥頭跟毒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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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9981
第12 條 (第三人秘密蒐集資料)

I 警察為防止危害或犯罪,認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將有危害行為,或有觸犯刑事法律之虞者,得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其相關資料。

II 前項資料之蒐集,必要時,得及於與蒐集對象接觸及隨行之人。

III 第一項所稱第三人,係指非警察人員而經警察遴選,志願與警察合作之人。經遴選為第三人者,除得支給實際需要工作費用外,不給予任何名義及證明文件,亦不具本法或其他法規賦予警察之職權。其從事秘密蒐集資料,不得有違反法規之行為。

IV 第三人之遴選、聯繫運用、訓練考核、資料評鑑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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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1396
求解D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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